【公告】110學年度第一次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公告
一、本學年度之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及碩士班研究生有意申請逕行修讀博士班者,請於即日起依於110年11月5日前,逕向學位學程辦公室提出申請。
二、「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請於下方附件處下載。
國立清華大學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請參閱網頁 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p/412-1211-1838.php?Lang=zh-tw
國立清華大學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及各系所訂定之學業成績認定標準請參閱網頁 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p/412-1211-1823.php?Lang=zh-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