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對象及請領資格:經本校核准修讀博士學位之本國生於錄取當學年度符合電機工程、資訊工程、通訊工程、人工智慧、生醫工程,或永續經營相關領域者。
惟錄取當學年度未完成註冊、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獎受獎生入學後第二學期起,經指導教授評估成績或學術研究成果推薦後始具續領資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自事實發生日次月起停發本獎學金,且不再恢復:
(一)休學、退學或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者。
(二)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入或轉回碩士班就讀者。
(三)受獎生有偽造、變造或提供不實資料經查證屬實者並追繳已領之獎學金。
*鑫淼基金會依需要得要求受獎生提供個人研習歷程與心得之相關資料(含姓名及照片),作為年報及網頁之公開內容,惟受獎生基於隱私考量,不願提供姓名及個人照片者,從其意願。
*申請程序:學生備妥以下資料向所屬教學單位提出。
(一)國立清華大學鑫淼重點科技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表
(二)歷年成績單
(三)指導教授推薦函
(四)個人學習計畫書
(五)其他有利審查文件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6月4日(五)17:00止。